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,长沙已推出学校学生餐饮企业、校园超市经营企业、物业服务企业推荐目录管理细则,实施“推荐目录”管理后,不达标企业将不能进入校园。
管理细则明确,学校校园超市经营企业推荐目录管理工作,坚持自愿申请原则,坚持公开、公平和公正原则,坚持标准和规范的原则,学校校园超市经营企业按程序申请办理进入推荐目录手续,学校在进入推荐目录的企业中公开选择服务企业。推荐目录管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,工作安排在长沙教育信息网上发布公告。
所有提出申请的校园超市经营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,取得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营业执照,从事超市经营有三年以上经验,具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团队,同时,在业内经营信誉度较好,无违法经营记录,管理细则还要求,该企业必须产权明晰,资产优良,能够承受一定的经营风险。
校园超市经营企业经营期间,应当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,所售商品价格应比社会超市同类商品价格低5%以上。一旦出现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,销售烟、酒、槟榔、膨化食品、碳酸类饮料,以及销售“三无”产品和过期产品等不良情况,将由学校解除合同,并从推荐企业目录中退出,两年内不得申请进入推荐目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