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促进团组织的建设,提高团员素质,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,校团委特制定本细则:
一、红旗团支部竞赛时间为一年,每年学校红旗团支部竞赛的第一名即为出席市的红旗团支部。
二、竞赛包括团员的日常管理、团支部组织建设和活动建设三个方面。校团委将根据制定的竞赛考核细则对各团支部进行每月一次的月评,并在当月的团情通报上予以公布,全年月评总分最高的即为红旗团支部。
三、评分标准如下(总分150分)
1、团员日常管理
(1)团徽佩戴情况(10分)
每月校团委对各团支部团员团徽佩戴情况进行检查,根据检查计算出的各支部团徽佩戴率计分,每一个百分点计0.1分。
(2)团员文明行为(50分)
根据学校教育处常规检查的评比结果,各班每月所扣分数即为该班团支部该项所扣分数。
2、团支部组织建设
(1) 成立团支部的批复(2分)
(2) 团支部干部名单(2分)
(3) 团员名单(2分)
(4) 非团员名单及上交入团申请书时间(2分)
(5) 新团员发展计划(2分)
(6) 入团申请书(2分)
(7) 遵守团员发展程序,志愿书填写规范(2分)
(8) 团徽检查情况记载(每月两次)(2分)
(9) 团支部每月至少有一次会议,并有会议记录(2分)
(10)团员奖惩情况记载(2分)
(11)团费收缴(10分)
按时交纳团费,每过期一天扣该项得分0.1分,有团费上缴情况记载及校团委的团费收据,否则扣1分/次。
(12)汇报工作反应情况(20分)
团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必须准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各种会议,每缺席一次扣1分,迟到一人次扣0.5分。
团支部必须上交计划、总结(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,每学期工作计划、总结,寒暑假工作总结,每月工作汇报)和校团委要求上交的各种资料,每缺交一份资料扣1分,迟交酌情扣0.1—0.5分。
3、团支部活动建设
支部活动(40分)
各团支部发动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未按规定开展活动的,每少开展一项扣5分,未认真组织或参加活动不遵守学校纪律规定的酌情扣1—2分。
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,获集体一、二、三等奖或一、二、三名,分别计3、2、1分,未分等级、名次计2分;个人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计1.5、1、0.5分;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,每人次分别计3、2、1分,省级获5、4、3分,国家级获10、8、6分。
每月各团支部至少开展一项团支部活动。未开展的扣5分,效果差的扣1—2分;每星期出一期黑板报,未完成扣5分,质量较差扣1—2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