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1日,我校学工处收到一封来自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的感谢信。
原来我校1121班王凯宇同学在国庆假期作了一件大好事,他在10月5日拾得商务职院学长财物后,妥善保管,并让其物归原主。
王凯宇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让职院同学格外感动,职院学长专程到校致以感谢。
感 谢 信
尊敬的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校领导:
您好!
2011年10月5日下午5:30分左右,我和同学在校园散步,不慎将钱包遗失,里面装有现金400元,银行卡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,半个小时后才发觉。
当时我心里很着急,抱着试一试的心情,回到散步的地方寻找,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,贵校1121班的王凯宇同学拾金不昧,拿着我的钱包马上交给了我校学工处的唐老师,经过查询联系到了我。惊喜之余我深深地被王凯宇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所感动,这种行为充分体现了贵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,优秀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。
本人恳请贵校对王凯宇同学的行为给予表扬和肯定!因为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,这种行为更是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。
感谢贵校领导、老师及小孩子家长教育培养出这么优秀的青少年,更感谢拾金不昧的王凯宇同学,忠心祝他学习进步,学业有成。
再次为贵校能培养出优良品德的孩子而致敬!
此致:
敬礼!
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:刘友祥
2011年10月10日